DM是英文Direct Mail advertising的省略表述,直譯為“直接郵寄廣告”,即由郵寄、贈送等形式,將宣傳品送到消費者手中、家里或公司所在地。亦有將其表述為Direct Magazine advertising(直投雜志廣告)。兩者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都強調直接投遞(郵寄)。 一般認為只有由郵局的廣告才可能稱為DM廣告。
DM除了用郵寄投遞以外,還可以借助于媒介,如傳真、雜志、電視、電話、電子郵件及直銷網絡、柜臺散發、專人送達、來函索取、隨商品包裝發出等。
DM與媒介的大區別在于: DM 可以直接將廣告信息傳送給真正的受眾,而廣告媒體形式只能將廣告信息籠統地傳遞給所有受眾,而不管受眾是否是廣告信息的真正受眾。
DM形式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包括廣告單頁,如大家熟悉的街頭巷尾、商場超市散布的傳單,炸雞店、漢堡店的優惠卷亦能包括其中;
狹義的僅指裝定成冊的集納型廣告宣傳畫冊,頁數在20多頁至200多頁不等,如金華的《映—時尚生活志》頁數僅為28頁,而濟南的《廣告》則有100多頁。
1、受地區法律限制 DM廣告雜志標價不能出售,不能收取訂戶發行費,只能免費贈送;
2、DM廣告需有工商局批準的廣告刊號才能刊登廣告;
3、可以和郵電局的DM專送合作。
美國直郵及直銷協會( DM/MA )對 DM 的定義如下: " 對廣告主所選定的對象,將印就的印刷品,用郵寄的方法傳達廣告主所要傳達的信息的一種手段。 "
DM廣告可按傳遞方式分為以下四類:
◆ 作為報刊夾頁。與報社、雜志社或當地郵局合作,將企業廣告作為報刊的夾頁隨報刊投遞到讀者手中,這種方式已為不少企業所采用。
◆ 信件寄送。例如對于大宗商品買賣,特別是從廠家到零售商,從批發商到零售商,可用顧客名錄進行寄送。又如雜志社或出版社針對目標客戶寄送征訂單。
◆ 隨定期服務信函寄送。如商業銀行針對信用卡客戶,每月隨對帳單寄送相應廣告。
◆雇傭人員派送。行業雇傭人員,按要求直接向潛在的目標顧客本人或其住宅、單位派送DM廣告。例如大型超市針對附近小區居民定期派送優惠商品目錄房地產銷售商雇人派送宣傳資料小區會所請物業人員派送宣傳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