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是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贏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由來
商鋪,由“市”演變而來,《說文》將“市”解釋為“集中交易之場所”,也就是今日之商鋪。唐宋是封建社會鼎盛時期。唐都城長安是當時東西文化、商貿交流的中心,長安東西兩市,店肆無數,商業十分繁榮。北宋商鋪和市場是分開的,首都東京(開封)是當時很大的商業中心城市。據歷史記載:(東京)東大街至新宋門,魚市、肉市、漆器、金銀鋪為集中,有鮮果市場、珠寶玉器行,東華門外,無所不有。《清明上河圖》曾翔實地記錄了古代商鋪、商業街市的景況。
位于長江三角洲東端,北瀕長江口,南臨杭州灣的上海,明清時期僅為江蘇省的一個縣。上海的崛起,是在上一世紀二、三十年代,當時的上海已成為全國的經濟和商業中心,遠東的商業中心城市。據《上海通史》記載:1933年上海共有商鋪7.2萬戶,平均每平方公里136.5戶,各地巨賈名商紛紛落戶上海,十六鋪、南京路、靜安寺、霞飛路(今淮海路)等商業中心街區初具雛形。
定義
根據以上對商鋪歷史的回顧,可以對“商鋪”做以下定義,即 商鋪是經營者為顧客提供商品交易、服務 、 感受體驗的場所。和過去商鋪的定義相比有相同的地方,即商鋪首先是商品交易的場所;區別之處是現代商鋪的概念不僅包含了交易功能,而且包含了服務功能和感受體驗的功能。
商鋪作為交易的場所,很容易理解,從百貨、超市、專賣店到汽車銷售店都是規模不等的商品交易場所。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講,理解這一點很容易。
商鋪作為提供服務的場所,簡單舉例很容易理解,比如餐飲設施、美容美發設施等。消費者在這種商鋪里,通過得到經營者提供的服務,享受服務的品質。
商鋪作為提供感受體驗的場所,比如電影城、KTV量販、健身設施等,消費者在這類商鋪里充分感受經營者創造的特別的情景、設施、氛圍等,從中得到美感、娛樂、健康等,而經營者在此過程中實現贏利。
商鋪的概念我們可以發現,商鋪已經經歷了很大的發展,已經從初的經營物品商品,增加到經營服務商品、體驗商品的層面。很顯然,以上不同經營商品的形態將直接影響商鋪的位置、交通條件、定位、大小、空間、結構、裝修方法、風格、商品類型、配套條件等。